关于开展浦东新区2013年度“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8-30
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和《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现就开展浦东新区2013年度“百人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符合《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和《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创新人才、金融人才、航运人才申报人要求为2012年1月1日后回国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创业人才要求所创办的企业在浦东首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即企业注册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以后)。
二、申报条件
(一)金融人才的申报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大型金融机构中担任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管理职务;
2、通晓相关金融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在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二)航运人才的申报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晓国际航运市场规则、具有丰富的航运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并具有国际知名航运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且相关职位任职时间不低于2年;
2、通晓国际航运市场规则、具有丰富的航运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力,并具有国际知名功能性航运机构(包括国际知名航运协会组织、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认证机构等)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且相关职位任职时间不低于2年;
3、具有国际著名航运企业或机构产品研发团队负责人或核心业务总监等同类职务任职经历,且工作业绩或科研成果得到业界有关专家认可,且相关职位任职时间不低于2年;
4、毕业于相关国际知名院校、至少具有8年以上航运从业经验、其中至少有5年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或专业岗位经历,通晓国际航运市场规则、工作业绩或科研成果获本行业专家认可;
5、国家急需紧缺的、掌握相关航运特殊领域国际先进技术或可以填补国内航运特殊领域技术和业务空白的高层次航运人才。
(三)创新人才的申报条件
需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海外知名企业或相关专业研发机构中担任高级职务,具有海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国际重大学术奖励;
2、在国外主持过大型科研项目,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学科领域的重要科研技能,有较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
3、在国外主持或承担过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
4、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海外先进科技成果,掌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
(四)创业人才的申报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行业)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4、引进人才作为主要发起人,能够组建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
5、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化前景广阔。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浦东新区百人计划申报书》,并按规定提交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1、金融人才向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机构发展服务处)提交申请;
2、航运人才(含航运类创业人才)向浦东新区经信委(航运服务处)提交申请;
3、创新人才向浦东新区科委(科技管理处)提交申请;
4、创业人才向浦东新区科委(科技基金管理处)提交申请;
四、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同步申报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请登录浦东国际人才城网站http://www.italentcity.com,点击主页浮动漂窗,进行网上申报,并下载制作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共同胶装订成册,中间用彩页隔开,共10份)
1、申报书。请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2、附件材料。
金融人才、航运人才和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个人信息表(1份,不装订、单独提交)
4、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不装订、单独提交)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形式报送(其中“附件材料”以 PDF格式保存)。
2、一般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同1名人才不能在不同平台重复申报。
3、用人单位在填写申请材料前,请认真阅读相关填写说明。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有空项、误填的不列入评审。
4、填报材料中个人工作、教育的简历时间注意衔接,不要出现断档。
5、企业发展情况、优势和前景、专长和代表性成果等栏目请围绕评选标准填写。
6、请将电子版的照片直接贴到申报书的照片框内。
7、请审核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8、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在不同单位重叠交叉申报情况,请涉及的单位自行协调。
五、申报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业务受理单位,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创业人才受理平台 联系人:陈奉明 电话:38583025
金融人才受理平台 联系人:毛小玉 电话:68546074
航运人才受理平台 联系人:谢汶莉 电话:28282692
创新人才受理平台 联系人:辛颖 电话:38583300
浦东新区“百人计划”工作专项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1、创新人才
2、金融人才
3、航运人才
4、创业人才
5、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