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2022-04-15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暨2022 年“创·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已于4月6日开启,申报成功的企业,最低可获得不超过20万的资金扶持,最高获得不超过30万的资金扶持。
一、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有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功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 号)。
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可直接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中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暨“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截至目前,已经连续举办了十届。经过多年的发展,大赛已经形成完善流畅的组织体系,成为上海市规模最大、影响最广、资源汇聚、服务多元的创新创业平台,有力推动了上海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设。
三、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www.innofund.gov.cn)。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注: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四、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五、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4月24日16:30
申报截止后,区科技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六、优先支持项目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的项目。
3.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创投机构投资的创新项目,相关创新创业赛事遴选的优秀项目等。
七、资助方式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各区政府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
八、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创新资金项目,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评审环节将依托2022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市赛评选环节,市科委统一组织专家,采取大赛路演、网上评审等方式进行评选。申报单位应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