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
2013-02-28
各相关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转报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浦东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有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申报要求和项目申请表等相关内容,请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3〕3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项目申报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并按照市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附件。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盖章后和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地的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
(三)项目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或2013年上半年开工的项目。
三、项目转送
请各相关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落实具体经办部门和人员(经办工作联系单请于3月10日前反馈),积极组织本区域内相关单位开展2013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四、相关文件下载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3〕3号)、《2013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基本信息表等相关文件可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或yindaozijin2012@163.com邮箱(密码:fgwcyc3410)中下载。
附件:
1、2013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办理工作联系单
2、2013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