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按季度申报,2022年补贴最晚本季度截止!
2023-03-17
一、申报时间 
✦自2022年起,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调整为按季度申报,每个季度提交一次补贴申请。当年度补贴申请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申报。
✦例如:某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完成了培训,其可于二季度起开始申报,最晚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一季度。
✦税收征管关系在新区的各类企业。
✦具备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和条件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在企业内公示无异议。
✦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中,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
✦职业技能类(人社)
与职工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师技术更新、岗位练兵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等。
✦专业技术类(人社)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综合素质类(教育)
历史与文化、社会与法制、艺术与体育、科学与生命、汉语言和各类外语、商务礼仪、计算机办公软件、思想与道德、行为习惯和团队建设等职工综合素养和学力提升的培训项目。
✦岗位能力类(工会)
企业以班组长和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的适应岗位职责、进行岗位创新和传承工匠精神开展的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班组长培训、职工代表培训、技术技能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
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统一在“浦东新区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或“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一网通办系统”上进行申报,通过企业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一次性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包括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课程表、学员名单、考核评价情况等。
浦东新区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
http://211.136.105.125:81/Home/EntLogin
本市、本区或相关行业对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课时数等有规定的,可参照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相关规定的培训项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自主培训(内训)
对企业开展职工内训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项目不超过600元(补贴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培训项目一课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课时,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0元。
✦委托培训
对委托名单内(名单附后)的培训实施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培训费用的80%予以核定(以委托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费发票和企业提供的银行流水等凭证为准)。每人每个项目不超过1200元,每天不超过8个课时,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0元。委托培训单位在前述公布名单以外的,按职工内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申报企业要完善职工培训的记录管理工作,结合培训实际,保存好各类培训项目的学员名册、课程大纲、课程表、以及其他如学员签到、授课记录、考核评价记录、培训证书、委托培训发票等培训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相关资料,以备抽查。
✦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每年按照核拨企业户数的一定比例开展检查工作。对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培训实施机构,企业应及时退还相应培训补贴,据不退还补贴的将纳入企业征信平台,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区人社局、教育局和总工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
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评价合格的,由专项资金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给子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一般不超过3次,受疫情影响企业线上职工培训补贴不纳入上述统计次数。
申报企业不得就同一职工、相同的培训项目,重复享受补贴,不同项目的培训时间不能重叠。
符合沪人社职〔2015〕70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委托浦东新区实施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市级征管企业参照执行。
各申报企业可通过上海浦东、浦东人社局、浦东成人教育等网站以及浦东人社、浦东就业、浦东工会通微信公众号等查看新区关于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和受理通知。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和区总工会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解释,其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自2022年起,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调整为按季度申报,每个季度提交一次补贴申请。当年度补贴申请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申报。
✦例如:某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完成了培训,其可于二季度起开始申报,最晚申报日期截止至2023年一季度。
✦税收征管关系在新区的各类企业。
✦具备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和条件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在企业内公示无异议。
✦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中,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
✦职业技能类(人社)
与职工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师技术更新、岗位练兵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等。
✦专业技术类(人社)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综合素质类(教育)
历史与文化、社会与法制、艺术与体育、科学与生命、汉语言和各类外语、商务礼仪、计算机办公软件、思想与道德、行为习惯和团队建设等职工综合素养和学力提升的培训项目。
✦岗位能力类(工会)
企业以班组长和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的适应岗位职责、进行岗位创新和传承工匠精神开展的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班组长培训、职工代表培训、技术技能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
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统一在“浦东新区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或“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一网通办系统”上进行申报,通过企业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一次性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包括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课程表、学员名单、考核评价情况等。
浦东新区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
http://211.136.105.125:81/Home/EntLogin
本市、本区或相关行业对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课时数等有规定的,可参照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相关规定的培训项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自主培训(内训)
对企业开展职工内训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项目不超过600元(补贴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培训项目一课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课时,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0元。
✦委托培训
对委托名单内(名单附后)的培训实施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按不超过企业实际培训费用的80%予以核定(以委托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费发票和企业提供的银行流水等凭证为准)。每人每个项目不超过1200元,每天不超过8个课时,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0元。委托培训单位在前述公布名单以外的,按职工内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申报企业要完善职工培训的记录管理工作,结合培训实际,保存好各类培训项目的学员名册、课程大纲、课程表、以及其他如学员签到、授课记录、考核评价记录、培训证书、委托培训发票等培训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相关资料,以备抽查。
✦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每年按照核拨企业户数的一定比例开展检查工作。对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培训实施机构,企业应及时退还相应培训补贴,据不退还补贴的将纳入企业征信平台,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区人社局、教育局和总工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
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评价合格的,由专项资金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给子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一般不超过3次,受疫情影响企业线上职工培训补贴不纳入上述统计次数。
申报企业不得就同一职工、相同的培训项目,重复享受补贴,不同项目的培训时间不能重叠。
符合沪人社职〔2015〕706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委托浦东新区实施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市级征管企业参照执行。
各申报企业可通过上海浦东、浦东人社局、浦东成人教育等网站以及浦东人社、浦东就业、浦东工会通微信公众号等查看新区关于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和受理通知。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和区总工会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解释,其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