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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新政取消工商年检,强调“宽进、严管”原则

2014-03-11


    2014年3月10日,由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投资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联合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会”,针对3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和企业所关心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等进行解读和答疑。

    据统计,新《公司法》自3月1日正式实施一周内,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工商窗口共接待咨询人数5925次,平均每天共接待咨询量1185次,增加幅度逾25%,企业登记量也已增加29%。面对当前良好的态势,从注册资本、接待量、企业核名登记量上分析,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已经初步达到达到促进民间投资、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目的。
    此次新《公司法》最大亮点就是取消注册资本限制,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从当前注册信息来看,平均企业注册资本都已高达千万。浦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企业在认缴制下应保持清醒,认缴并不代表不缴,而且将来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企业认缴额来决定。另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将如实反应企业实缴的经济实力,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对企业保留抽查的权利。所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力、发展需要来认缴出资额。
    针对当前企业所关心的工商年检,浦东新区注册分局表示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工时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照面信息”、“二维码”、“信用公示系统”三条途径来了解企业的相关情况。
    作为“宽进”原则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年度验照制等,都为中小企业注册、管理上带来便利,也为政府部门降低了市场监管成本。在“宽进”原则之下,接下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着手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加强企业市场“严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在“严管”上应侧重于企业自律和诚信,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对于企业没有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