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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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技术出口贴息资金预申报的通知
2014-05-07
为了做好2014年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根据商务部要求启动本市技术出口贴息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处。所有申报合同必须于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技术出口合同登记”手续。预申报阶段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关于做好2013年度技术(含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贴息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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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软件类企业报送至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
联系人:李楠 34610073
地址:汉中路158号汉中广场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