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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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9-04


各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服务外包企业、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66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商务委具体安排,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9月12日前(含当日)将申报材料交至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二、申报材料送交地址

    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新国际博览中心E7-2W2b(E6馆6号门二楼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办公室)。请于E5、E6馆间15号卸货区进入馆内,详细请参照附件地图。

    三、申报企业资质、条件、所需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请认真学习附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66号)》。

    上海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格请见附件,也可登陆浦东新区服务外包网(http://fwwb.pudong.gov.cn)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网站(http://www.pdservice.org),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

    四、其他要求

    (一)委托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负责接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新区企业及培训机构只需上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以A4纸大小标准装订成册;

    (三)企业根据申报内容选填附件《2014年度上海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格》,并将表格word或excel电子文档用U盘拷送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或电子邮件发送至pdservice02@126.com。

 

    联系人:奚沈超

    联系电话:2892 8290

    传真:2892 8290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