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13年度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
2013-12-20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技术服务业资助资金操作细则》规定,现将2013年度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领域:生物医药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研发设计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以下三种:
类型1: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水平,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技术的研发攻关具有显著推动作用的技术项目。包括集成电路设计服务、IP研发服务、嵌入式软件研发服务、封装设计服务;新药成药性研究、药物筛选、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药物缓控释等新型制剂、中试放大、生命健康与医疗等技术服务;新材料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服务、高性能计算服务。
类型2: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在行业内占据较领先地位,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形成的新型服务业态或模式项目。包括数字社区(家庭)服务、电子交易公共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移动生活服务、移动支付服务、协同医疗服务、远程教育与培训、虚拟社会互动服务、空间位置综合信息服务。
类型3:具有一定的应用规模,有利于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分工高端化发展,对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行业基础平台类支撑项目。包括产品设计与制造协同技术平台、制造服务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平台、云服务管理平台、合同能源管理系统、技术检测与分析平台。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2、企业2012年度高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70%以上;
3、企业201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总收入的3%以上(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4、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或浦东新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专项不重复支持。原则上一家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一个。
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
起始日期为2013年6月17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方案(附件2);
3、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4、知识产权和前期研发成果证明材料(专利受理书或专利证书超过10项的,请列清单并提供关键核心专利复印件);
5、2012年度主要服务业务收入清单(客户、主要服务内容、金额、等信息,格式参考附件3);
6、2012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经税务核定后的研发加计扣除情况表;
7、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8、单位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承诺书(对材料、数据客观真实性和项目可行性方案的承诺)。
(三)受理方式
1、企业登录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下载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方案等相关材料(见附件1、2);
2、按要求填写后,在网上注册并上报;
3、递交上述(二)处要求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至市民中心区科委55号受理窗口。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市民中心科委55号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5;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申请表.doc
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高技术服务业资助资金操作细则》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