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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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服务外包国家资金追踪问效及汇总服务外包离岸合同和收汇凭证的通知
2015-03-19
各服务外包企业:
按照商务部对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的要求,请上海浦东新区2014年度获得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的企业,登录“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资金到位时间及资金数额。并填写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绩效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 2014年度获得的国家服务外包资金金额、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成效、业绩情况等。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申报准备工作,同时请各单位汇总上报区内相关企业2014年度离岸服务外包合同及对应的收汇凭证,具体上报要求如下:
一、 汇总上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场所在上海;
2、从事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服务外包、知识流程服务外包等相关服务外包业务;
3、已登录“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和日常统计数据上报(fwwbqy.fwmys.mofcom.gov.cn);
4、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14年度提供的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5、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70%以上。
二 、汇总上报的要求
1、请相关企业填写“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表”及“收汇凭证汇总表”(见附件),并按时间顺序提供“服务外包接包合同信息表”(从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打印,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收汇凭证复印件(可以是出口收汇核销单或银行水单等有效凭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请于2015年4月2日以前将以上材料上报送到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3、以上企业绩效评估报告和收汇凭证都需须加盖企业公章。
报送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2日
2、报送地点: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新国际博览中心E7-2W2b(E6馆6号门二楼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办公室)。请于E5、E6馆间15号卸货区进入馆内,详细请参照附件地图。
3、上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份;“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表”及“收汇凭证汇总表”word或excel电子版邮件发送至pdservice03@126.com。2014年度获得国家服务外包资金支持的企业还需提交绩效评估报告纸质材料一份。
联系人:奚沈超2892 8290
邮箱:pdservice02@126.com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上报。
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201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