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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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0-28


各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服务外包专业园区,服务外包企业、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66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商务委具体安排,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11月11日前(含当日)将申报材料交至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二、申报材料送交地址

    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新国际博览中心E7-2W2b(E6馆6号门二楼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办公室)。请于E5、E6馆间15号卸货区进入馆内,详细请参照附件地图。

    三、申报企业资质、条件、所需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请认真学习附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66号)》。

    上海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格请下载本通知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律不接受快递,请将材料以A4纸大小标准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根据申报内容选填《2015年度上海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格》,并将表格word或excel电子文档用U盘拷送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或电子邮件发送至pdservice01@126.com。

    五、联系人:奚老师28928290    陈老师28928291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