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及2016年度培训项目的通知
2016-07-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15〕78 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浦人社〔2016〕10号)及新区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及2016年度培训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5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根据企业职工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培训;
2、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职工培训计划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当年在建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培训计划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企业内部公示。
(三)受理范围
1、核拨已提交2015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补贴额度为不超过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80%。
2、未申报过2015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的企业,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补交分类培训计划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2015年度补贴申报采用纸质申报方式,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
2、实际发生培训经费的发票复印件(为方便企业,强化2015年度补贴申报的可操作性,企业也可提交由具有审计资质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依据沪人社 职〔2015〕78号、浦人社〔2016〕10号等文件要求出具的2015年度教育培训经费审计报告。企业可在提交发票或提供审计报告两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
3、企业缴纳2015年度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纳税凭证(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副本原件);
5、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已建工会的企业,提交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决议复印件(加盖工会公章),因未建工会组织无法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在书面承诺组建工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同时,提交经企业内部公示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之前未提交培训计划的企业,需补交《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表》,及工会成立批复或拟建工会、职代会承诺书等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8、申报过程中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窗口
企业到税管所在开发区、招商主体服务平台和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受理窗口提交相应申请。
窗口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二、申报2016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项目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促进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申请补贴的便捷性,凡申报2016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项目(包括直接补贴、集中服务),统一通过“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具体操作。
企业可登陆信息系统(https://zzjb.12333sh.gov.cn/zzjbdl/),按《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法人用)》操作步骤和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及2016年度培训项目申报(电子版操作手册可通过信息系统下载,视频版操作手册可在优酷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sdvt.net/)。
申报过程中,若政策调整或上级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企业应参照最新要求予以申报。
根据《关于申请办理2014年度和2015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及培训计划的通知》(浦人社〔2016〕2号)文件要求,2014年度 财政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结合前阶段申报情况,为更好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材料,2014年度财政补贴受理时间同步延长至 2016年8月31日,具体申报事宜可向各受理窗口进行咨询。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和区总工会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涉及职业技能类培训申报内容
新区人保局 联 系 人:盛 路 咨询电话:50879808
2、涉及专业技术类培训申报内容
新区人保局 联 系 人:张 玦 咨询电话:58877988-1060
3、涉及综合素质类培训申报内容
新区教育局 联 系 人:金承哲 咨询电话:58733002
4、涉及岗位能力类项目申报内容
新区总工会 联 系 人:刘火秀 咨询电话:68549268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东新区财政局
浦东新区教育局 浦东新区总工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