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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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填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及技术进出口合同执行金额的通知
2016-07-29
各相关企业及培训机构: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的精神,2016年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及2016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企业顺利申报相关资金,请提前做好执行金额录入工作:
(一)【2016年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依据以2016年8月15日前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审核通过的2015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同时已经提交相应的外汇收汇凭证的数据为准。(合同审核时效为五个工作日,故请尽早上报)(二)【2016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执行金额统计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2016年度技术出口贴息申报须知之日起截止。
以上两个政策详细申报方式、材料提交及期限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留意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网站主页(www.pdservice.org)及微信(pds_weixin)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