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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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6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及2017年度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23

申报2016年度企业职工之职业培训财政补贴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关于印发 <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浦人社 [2016]10号)的规定;
2、在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s://zzjb.12333sh.gov.cn/zzjbdl/)提交2016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并获批通过。
(三) 申报材料
2016年度补贴申报采用纸质申报方式,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2016年度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表》;
2、《培训学员花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企业缴纳2016年度地方教育附加费的相关纳税凭证(需加盖公章);
5、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校验原件);
6、向职代会报告过的2015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需加盖工会章)
7、申报过程中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到税管所在开发区、招商主体服务平台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受理窗口提交相应申请。
(四) 受理窗口、补贴内容、补贴标准及列支项目
参见《关于浦东新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内容、补贴标准及列支项目的通知》 (浦人社 [2017]32号)。

申报2017年度企业职工之职业培训计划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要求
凡申报2017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的(包括直接补贴、集中服务),统一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
 企业可登陆信息系统(https://zzjb.12333sh.gov.cn/zzjbdl/),按《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法人用)》操作步骤和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及2017年度培训计划申报(电子版操作手册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视频版操作手册可在优酷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sdvt.net/)。
原则上企业委托开展培训的实施机构应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社会培训机构入围名单中选择。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类(教育)项目在“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开通选择时,可以扩大到本市所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对于涉及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符合“四新经济”要求的培训项目,如上述培训实施机构无法满足企业培训需求的,可委托其他机构实施培训,但需提交委托申请及理由,经区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列入名单之中。
申报过程中,若政策调整或上级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企业应参照最新要求予以申报。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和区总工会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1、涉及职业技能类培训申报内容
   新区人社局   
   联系人: 孔德娥    咨询电话: 58740409-7703
              盛  路   咨询电话: 50879808
 
2、涉及专业技术类培训申报内容
   新区人社局    
联系人:郭静君     咨询电话: 58601867    68821071
 
3、涉及综合素质类培训申报内容
   新区教育局    
   联系人: 金承哲    咨询电话: 58733002
 
4、涉及岗位能力类项目申报内容
   新区总工会    
   联系人: 刘火秀    咨询电话:5093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