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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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上报统计时间的通知
2018-03-16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服务外包企业:
根据商务部通知精神,为确保服务外包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自即日起对申报及审核的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日期,增加以下时间限制:每年3月31日之前,允许执行日期在上年度7月1日至当前填报日期的合同执行数据填报、审核;每年4月1日之后,允许执行日期在本年度1月1日至当前填报日期的合同执行数据填报、审核,上述日期范围之外的合同执行数据不再纳入统计范围。
目前距3月31日仅剩2周,时间紧迫,请各服务外包企业将去年下半年执行但尚未申报的合同抓紧申报,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审核。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