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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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报送2018年度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执行额的通知

2018-12-10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区服务外包合同额和执行额年度统计工作,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及商务部相关规定,请还未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2018年合同及执行金额的企业,务必尽快通过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2018年合同及执行金额,并提交相关材料。以便统计掌握服务外包行业及企业发展情况,及时制订行业发展政策,同时也有助于企业能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促进新区服务外包业务和行业健康发展。

一、报送业务范围

包括ITO(信息技术外包服务)、BP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K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二、报送登录系统

www.pdservice.org网站首页右下方进入“服务外包管理和统计系统”或:https://ecomp.mofcom.gov.cn。

三、报送途径步骤

ITO及软件产品申报流程及要求:http://www.pdservice.org/arti/content/662?_navigate=

四、办理时限
根据商务部规定“每年3月31日之前,执行日期在上年度7月1日至当前审核日期的合同执行数据允许审核,日期范围之外的合同执行数据不允许审核;每年4月1日之后,执行日期在本年度1月1日至当前审核日期的合同执行数据允许审核,日期范围之外的合同执行数据不允许审核。”即2018年1-6月合同及执行金额暂未申报的企业,务必在2018年12月前提交申报。跨年无法补报前一年上半年合同及执行金额,请各企业注意时间节点,抓紧申报建议可先申报2018年1-11月执行金额,12月份的执行金额可在12月底上报。


联系人:

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奚老师 28928290  邱老师28928291

 

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

2018年12月10日